过的“金”字,冯蔓不由震惊。
坏了,这男人不会有样学样,要送自己金项链吧。不过这金项链得多粗啊?得用这么大的包装盒!
东西是好,可她是绝对不可能戴出去的,太暴发户了,太可怕了,实在不符合审美。
程朗神情平淡:“送你的,你看看喜欢吗?”
程朗送自己金项链也是有心了,冯蔓决定装出对拇指粗金项链的喜欢,但是只能藏起来,她是绝对不会戴出去的!
“当然喜…”冯蔓皮笑肉不笑地牵动嘴角,揭开盒子时并没有太多期待,金项链得是多大,她倒要看…咦!
眼前金光灿灿的光芒几乎闪到冯蔓的眼,定睛一看,方正的盒子里,十根金条摆放得整整齐齐,散发着金钱的气息!
程朗居然送的是金条!
“你之前见到303的暴发户后说了一句不喜欢金项链,我就买的金条,喜欢吗?”
“喜欢!”冯蔓双眼放光,金条谁不喜欢啊!!!
甚至当初自己随口的一句话,程朗居然记住了!
抬眸再看这个英俊体贴的男人,冯蔓庆幸自己当初爬上的是他的卡车,认错人就认错吧,不然上哪儿找又帅,身材又好,还会买房买金条送自己的男人!
星星眼望着程朗,冯蔓的笑意铺满眼底,为了表示感谢,冯蔓突然有了主意:“你可比挂历上的男人懂我多了!”
程朗勾了勾唇,努力压抑着唇角弧度:“是吗?挂历上的那些男人,你不是说很帅吗?”
“哪有你帅!”冯蔓发自内心的夸奖,“我以后才不会挂他们呢,都是过眼云烟,这样吧,给你打印几张照片,印到挂历上去。”
程朗笑容消失,也不必。
十根金条,每块重达100克,按照现在的金价,一根金条就价值六千块,程朗一出手就是六万块的金条。
照他的说法,金子从古至今都值钱,在过去逃难时期,纸质货币可能成为废纸,金子却是硬通货,给冯蔓送金子礼物,程朗琢磨着也值钱,干脆多买了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