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赛尔快速行动起来。他将玛莎从床上拖下来,放在地板上,将被子搞得乱七八糟,地毯踢得歪歪斜斜,砸烂了梳妆台上的几件东西——香水、香粉、镜子,还掀翻了一把椅子。看到满屋狼藉,他感到心满意足。他想了这些无声的东西完全可以证明玛莎为了活命曾进行过殊死搏斗。
西赛尔冷酷无情地看着她。此刻,他有些幸灾乐祸。玛莎从未立过遗嘱,所有的东西都将属于他。再也不用为了那点微不足道的薪水受人奴役;再也不用这省一点,那抠一点;再也不用在寒冷的清晨被迫爬出温暖的被窝;再也不用在城乡之间来来往往——这是他最讨厌的一件事!再说,还有那位金发碧眼、聪明伶俐的漂亮小妞,想起她,一股暖流涌上心头。
西赛尔没关厅里的灯。他急忙走进厨房,这时正好是11点39分。再过四分钟,他必须打电话。他擦了擦枪,然后将它用手帕裹着,打开厨房门,来到屋后的长廊,在漆黑的夜幕中,猛一用力,将枪远远地扔了出去。让他们捡去吧,反正上面也没有指纹,他们不可能查到他头上。
他又返回厨房,锁上门,脱下外套、背心、裤子和袜子,卷成一团,将那双沾满泥土的鞋子夹在最里面。他打开地窖的灯,匆匆走下台阶,将那团湿东西深埋在箱子里面的煤下面,气喘吁吁地回到厨房后,打开食品室的门,把窗子向上一推,将食品架下的东西倾倒在地,然后,在水池里洗了洗手,将手擦干。
这时是11点43分。他将时间安排得分秒不差!如果他是从车站沿老路绕过来的话,现在已经到家了。
他穿着衬衫、短裤,系着领带,光着一双脚,开始拨打电话。
“紧急情况!”他对着听筒大声喊道,“快叫警察!”
过了一会儿,只听到话筒里说:“我是警察局的中尉……”
“快点!”西赛尔打断他的话,“派警察来!我妻子被人谋杀了!我刚到家发现的。有小偷从食品室进来——
“是的!……兰伯特大街……快点!快点!”
西赛尔挂上电话。再过五六分钟,警察就到了。他径直冲向前面的楼梯,扑向卧室,打开灯,穿上一双新袜子和一双浅口鞋,然后在镜子前面将自己仔细地审视了一遍。在他急匆匆穿过树木丛生的沼泽地时,翻起来的外套领子保护了衬衫和领带,它们的干净程度和平时差不多。
西赛尔走到衣橱跟前,将手伸进去。他是蠢货吗?蠢得竟然买了两套一模一样的衣服?是的,是蠢货……他的手进一步朝衣柜里伸。蠢货,是的,就像——他把门开大了一些,朝衣橱里看了看,脸上露出茫然不解的表情。他环顾四周,特别注意看了一下椅子上和床上。
他冲进妻子的房间,打开灯,看了看衣橱里面和椅子上面,然后疾步奔下楼梯,来到第一层,将所有房间查看了一遍,最后,踉踉跄跄回到自己的房间。“到底在哪!”他狂吼道,“到底在哪!”
西赛尔又一次朝衣橱里看了看,展现在他眼前的只有三个空衣架。
“到底在哪?”
他恍恍惚惚地环顾四周,只见梳妆台上有张纸条。他一把抓起纸条,扫视了遍,纸条上的字迹清晰,棱角分明——是玛莎的手迹。
西赛尔绯红的脸顷刻间变成了死灰色。他抓住梳妆台,僵立在屋中,两眼迷惘地凝视着屋顶。
他又看了遍纸条。“不,玛莎,”他自自语道,“不!”
当他第三次看那张纸条时,嘴里结结巴巴,语无伦次地念着:“西赛尔……明天还穿你身上那件外套,另两件外套我已经送到洗衣工那去了。”
他不慌不忙,将纸条撕成碎片,捧在手中,然后,头向后一仰,哈哈大笑起来。笑了许久后,说:“是的,穿身上那件。”
远处传来警车的警报声。
他无可奈何地双手向上一扬,将满把的碎纸片抛了出去。纸片像雪花一样,轻轻地、慢慢地撒落在他的头上和肩上。
外面传来发动机的轰鸣声,汽车的刹车声,接着是在砾石铺成的人行道上奔跑的脚步声。门“砰”的响了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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