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却没有证据证明自己做了好事怎么办?
法律能不能实现个体的公平正义,而不是所谓的你没有证据你输了官司活该的程序正义?
在西方是这个样子的,你自己没有本事,不要怪社会对你不公平,也就是经常说的命苦不能怪政府啊。
人家是以个人主义为中心,是优胜劣汰,是丛林法则,是从实力出发与别人对话,是愿赌服输,相当于签了生死状,你们老百姓自己斗去,有事不要找政府。
而华夏是什么情况?华夏的文化是什么,从一部电影秋菊打官司就可以看出来的,朴实的老百姓就想讨要个说法,她不管自己有没有证据。
她相信事实就是事实,而不相信什么证据,她没有证据意识,当然了她可能会吸取教训,以后记得保留证据,比如在扶人的时候,用手机拍着,先取证,后扶人。
你说这样做是不是让人觉得很可悲?
西方人不扶人吗?
没看到这方面的新闻,或许他们根本不扶,或许有这种情况,有人不愿意讲这方面的情况,只盯着华夏的扶人不扶人一遍遍地让华夏原本朴实的风气变的一个个成了法律专家。

